问题(2)经上说: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?有神称他们为义了(或作: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),谁能定他们的罪呢?”(罗8:33-34)这就说明主耶稣钉十字架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,主已经不看我们为罪了,谁还能控告呢?
解答:经上说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”,在这里我们要清楚,谁是神所拣选的人呢?那些常常犯罪的、卖主卖友的、偷吃祭物的、淫乱的、胆怯的与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,他们是神拣选的人吗?如果说凡是信神的人都是神所拣选的,那《启示录》中所说的:“城外有那些犬类、行邪术的、淫乱的、杀人的、拜偶像的,并一切喜好说谎言、编造虚谎的。”(启22:15)这话又怎么解释呢?所以,并不是所有信神的人都是神所拣选的。只有真正事奉主的、真实爱神的、有真正见证的人才是神拣选的人。像亚伯拉罕、约伯、彼得他们是顺服神、敬畏神的人,他们有义行、有见证,所作的蒙神称许,没有人能控告得了他们。但神什么时候称所有信神的人为义了?多数人还是常常犯罪,还能抵挡神、背叛神,这是事实。主耶稣也从来没有称信神的多数人为义,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”这句话是指那些有义行、能遵行神旨意的人说的。
——电影剧本《往事如刺》